保 密 协 议 书
甲方(用户):
乙方: 傲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软件、接受乙方服务,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获悉甲方的客户信息和商业秘密。现经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对上述资料承担保密的责任等事宜,约定如下:
一、保密信息
1、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
⑴甲方客户的身份信息,包含甲方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⑵甲方客户的联系资料,包含联系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⑶甲方客户的资料,包含 猪只档案、生产数据、喂料记录、常规统计报表、疾病治疗等;
⑷甲方客户的经营信息,包含 成本核算、销售情况、费用报销、财务报表分析等;
2、下列信息不视为保密信息,乙方不承担保密义务:
⑴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通过合法途径已知悉的信息;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的信息
⑶从有权披露信息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⑷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披露的信息;
⑸乙方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披露的信息;
⑹非经披露信息而自行研发获得的信息。
二、保密义务人
3、乙方及为提供服务知晓保密信息的乙方管理人员、雇员、外聘顾问等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
三、保密责任
4、乙方将会采取合理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保护用户的保密信息,以避免未经授权使用、散布或公开保密信息。
5、乙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服务有关的用途。
6、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乙方不会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个人的保密信息。
7、如果政府机构、法院、仲裁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或类似机关,或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乙方可以遵守该等要求。但乙方应在切实可行并且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披露方及时的书面通知
四、保密期限
8、乙方的保密义务截至保密信息被乙方依法披露或行政、司法机关公开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时间为止,不管双方因任何情形解除或终止合作,该等保密义务均应得到履行。
五、违约责任
9、若乙方未能依约履行保密义务,乙方应根据用户的实际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10、本协议受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法律)管辖与解释,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11、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应好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
12、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